根据国家《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双方就采购货物相关审宜,经充分好协商,达成一致,特签订本合同,以共同信守。
一:合同标的【吸塑产品名称,型号、(规格)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交货时间】
二:交货地点:需方指定存放地点
三:交货方式:协商,运费由供方支付
四:交货日期:同时供方需开具13%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(供方开票前必须与需方事先确认)。
五:风险承担: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、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。
六:质量及验收标准:样品,企业标准,行业标准,国家标准
七:吸塑货物包装要求: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,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。
八:吸塑货物验收:货物送达后,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,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,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处理相关事宜,根据问题的严重的程度,
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,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,供方经告不来处理的,合同自动解除,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。
九:吸塑厂货款结算方式:银行转账
十:吸塑厂验收标准:吸塑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,数量无误,办理入库手续,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。
十一: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: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,每逾期一日,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%违约金,依此类推: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,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调不成的,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。
十二:吸塑订单合同生效:本合同壹式两份,双方各执壹份,各份具有同等效力,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,修改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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